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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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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7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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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北京市建委12日发布购房有关问题的风险提示,重申小广告上宣传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消费者不要购买此类无产权或房屋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

  据《北京日报》13日报道,所谓“小产权”(又称“乡产权”)房屋,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联合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由于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屋普遍比其周边的正规开发的住宅价格低。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乡产权别墅定价仅为同区域大产权别墅的30%到50%。

  目前,北京市在售乡产权别墅项目有30多个,约占市场总量的24%。这类“小产权”房主要分布在顺义、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延庆等远郊区县。由于这种房子没有实际产权,一旦发生国家征地的情况,购房人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有关方面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前一定要验看其合法证件,期房应验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应验看《房屋所有权证》。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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