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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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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小区的居民都会自己组织业主大会,主要包括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三种形式。但是有时候会面临一些突发事件,意外情况的发生使得大家都比较慌乱,这时就需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那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流程

  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书面提议,业主委员会在收到提议之日起30日内对提议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决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二、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条件

  《业主大会规程》中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1、20%以上业主提议的;

  2、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会议的会议内容由召开临时会议的原因和目的确定。一般是一事一议。

  三、业主大会的相关规定

  (一)业主投票权规定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上海《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指出,住宅物业业主的投票权以套为单位计算。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投票权超过全部投票权30》的,应对其投票权予以限定。

  (二)业主大会的决定

  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能有效。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业主大会的备案

  业主大会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持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决议、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材料,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流程的相关资料。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想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必须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而且必须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审核决定才能召开。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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