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过五险一金的人比较好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以及提取办法是怎样的,同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也是非常多的,例如收入以及缴费时间,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株洲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问题的解答,一起随小编往下看吧。
一、株洲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当然可以
株洲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注:大修是指本套或本栋房屋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结构的,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而非室内装修。非房屋类:
基本材料:
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经单位初审盖章;
2、提取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籍卡;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发卡者,提供中心指定银行个人活期存折(卡)。![](https://img.lawtimeimg.com/info/2020/0816/20200816092526711_480wh360.jpg)
二、株洲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流程
步骤一:
贷款咨询:可以通过服务热线、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咨询,下载或领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准备提取资料。
步骤二:
单位初审。到本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初审,盖单位预留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印鉴章。
步骤三:
中心办理: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办理。
步骤四:
资金对账:办理3-5天后持《支取单》到银行对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到贷款银行对账。
三、株洲住房公积金机构简介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8个科室和荷塘、天元、石峰、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8个管理部。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发[2010]3号)精神,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工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 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配套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收益分配与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贷款额度、长贷款期限及具体管理措施,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所辖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株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转移、封存及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委托贷款,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保值。
(六)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登记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株洲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的问题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是能够提取的,按照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领取表格以及准备材料进行相关提取流程便可以,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可以关注法律快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