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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三大网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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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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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与各界协作拓宽维权渠道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并非妇联一家的责任。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本着“打击、教育、预防”并举的原则,将创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贯穿于检察职能中,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犯罪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江南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面向社会,拓展维权渠道,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形成了妇女儿童维权的三大网络。一是检察机关内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该院成立以检察长林中为组长,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控申、侦查监督、公诉及妇女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办法》,采用“定人定案”的方式,确定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主办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和青少年犯罪案件。

  二是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司法网络,2007年至今,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共召开5次联席会议,针对办理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沟通、讨论,并及时研究加以解决;联合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展“少年法庭”和“青少年阳光家园”等系列活动。

  三是与城区妇联、共青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联手构建妇女儿童维权社会网络,检察官深入辖区社区、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在苏圩镇、菠萝岭社区、荣和社区等设法律咨询点,为妇女儿童解决法律难题;在辖区学校、街道发放“妇女儿童维权联络卡”,公布维权热线电话及维权电子邮箱,逐步建立起开放性法制教育、宣传网络。2009年,江南区检察院荣获“南宁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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