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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筑节能不达标执业资格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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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3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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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广东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日前建议,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一套与建筑节能考核挂钩的奖励处罚政策,以改变该省建筑节能工作相对缓慢、各地建筑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该项挂钩政策可以从这几方面考虑:将建筑节能的合格率纳入“省优良工程”、“省双优文明工地”进行评审;将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建筑物和建筑企业在“评优”给予加分;将省级建筑节能工程、省级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在各地示范;对采用节能新技术的优秀工程进行嘉奖;在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出台后,将发放房产证与建筑节能验收挂钩起来。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考虑将是否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作为注册工程师的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广东虽然是一个建筑大省,但同样也是资源消耗大省、资源匮乏省份,这样相互矛盾的地位,显然为这个省的建筑节能提出了更高目标和要求。有资料显示,仅在广州地区,每年1000万平方米左右的建筑竣工面积,就有90%以上没能达到节能标准。建筑能耗比重的不断加大,已经严重阻碍了广东经济的发展。

  杨仕超认为,广东建筑节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地方政府对建筑节能重视不够,许多城市还未全面展开建筑节能工作;规划设计人员节能专业知识不够,设计只重外观、面积,不重性能、品质;施工图审查对建筑节能没能真正起到把关作用;大型建设项目没围绕建筑节能展开技术论证;片面强调节能的高科技,却不重视低成本的节能技术应用,造成节能只能束之高阁。

  为此,广东省政协日前召开建筑节能专题研讨会,督促有关部门尽快编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以及屋面绿化、隔热门窗设计施工等有关节能的标准规范,为催生《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作准备。

  省政协的这个建议很快得到广东省建设厅的积极回应。广东省建设厅总工程师陈平表示,必须改变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滞后的局面,在学校、医院、工厂宿舍等公共建筑,采取强制性的建筑节能要求,并从施工图审查到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做好监督。

  同时一些专家还建议,除了要抓好节能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实施外,还应出台细致的奖惩办法,特别是要通过执业“资格”这个杠杆,加大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和示范推广力度,对不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设计单位进行处罚。

  据了解,广东省建设厅将发动专业社团和媒体的力量,加强宣传培训和学术交流,在设计、监理、施工、项目管理、监督人员中广泛进行节能培训,确保每个建筑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持证上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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