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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在城市道路地下管位的综合规划与管理探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0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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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3种道路形式的管位布置

  目前城市道路较典型的有3种(24m,42m和60m宽),其中24m宽道路只有车行道和人行道,无快、慢车道之分;而42m宽道路有快、慢车道及人行道之分;60m宽道路分快、慢车道及人行道,且中间分隔带较宽。《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一89)(以下简称《规范》规定: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超过SOm的道路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通过工程实践及进行经济比较后建议45m以下道路不必分两侧设给水及燃气管线,这一方面是为了减少管线数量,另一方面分两侧设给水及燃气管线虽然避免了管道横穿道路,使街坊预留管投资减少,但却造成主管投资增加,其综合造价至少增加20%,同时使管道的管理维修负担增加。因此,前两种形式道路宜单侧布置管线,而后一种形式道路应采用双管线布置。

  (一)24m宽道路

  由于雨、污水管管径较大且埋深较深,故将其布置于车行道下,将雨水管定位于离道路中心线西、北侧2.0m的位置,而污水管设置于离道路中心线东、南侧2.m的位置。给水管管径小、埋深浅且是压力管道,检修频率高,一般设于人行道下且便于消火栓的设置,因此将给水管布置于距人行道侧2,0m的位置。由于通讯公司较多,又有各自的电信管,若各走各的管位势必使管线综合规划与管理更为复杂。既然电讯管及有线电视管线均为传输信号之用,埋深均较浅,因此将所有电讯管和有线电视做成小管沟形式。

  设计综合电讯管沟前,各电信及有线电视主管部门应协调好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并预l各部门所需孔数。若4孔数不够则可将管沟加大尺寸,但一般将管沟宽度控制在1.5m以内(含基础宽度)以便控制管位,管沟深控制在0.60m以内(含基础深),管沟覆土按规范取0.70m,这样电讯管沟深0时即可施工,在排水管道之间净距大于零且小于管道基础厚度的情况下采用管道混凝上方包加固,因此在市政管线综合规划时,除电力管线同热力及燃气管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争取控制在0.5m外,其他管线综合规划时的管线最小垂直净距>0即可。

  在实际工程设计或施工时有些管线很难避开,如雨、污管线因受各因素制约而无法相互错开则做成交叉井形式,将污水管线直接穿过交义井,而雨水管线在井中断开。对干小管径压力管线与重力管线交叉无法避开时,可采用4个45弯头绕开。若该压力管为给水管且从重力管土方走行而覆土不够时,可从排水管下方走,但给水管须做钢套管以免水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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