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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第十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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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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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1、廊坊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廊坊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廊坊市。主要内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年2月7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工期236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本工程分三个标段,其中:
第十五标段:永丰道(新华路—新开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第十六标段:建国道(银河路—建设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第十七标段:建国道(建设路—和平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工程概况:
采用泥水平衡机械式不进人顶管(简称顶管)施工,管道材质三级钢承口式钢筋砼,规格dn600。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只可对上述壹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为准)。
※近三年指:2008年12至2011年12月(开竣工时间均在此范围内)
同类工程业绩须是市政排水管网泥水平衡机械式(顶管)工艺。
5、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①、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注册建造师IC卡;⑥、市清欠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⑦、外地队伍所在地清欠办开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清欠证明须到廊坊市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⑧、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⑨、企业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1 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 - 11 :00 、下午14:00 -16:00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备案登记。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 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 - 11 :00 、下午14:00 -16:00,发售地点: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华路80号十楼1003室)
招标人: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廊坊市广阳道20号
联系人:董鹏飞 电话:0316-2228092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廊坊市新华路80号
联系人:高宝祥 电话: 0316-2332281 传真:0316-233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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