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于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公示(31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30 01:57
人浏览

关于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1]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我部组织专家对天津市融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地盛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3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升级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该家企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评审合格的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至9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190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蓝精灵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