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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公示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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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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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周娟等61人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城乡规划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下载: 初始注册登记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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