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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对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进行补习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0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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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3号)和《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浙造人管[2007]1号)有关规定,造价员应自觉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且每三年不应少于30学时。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均已组织了相应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但本次资格验证中仍有部分造价员因未按照要求及时参加继续教育而需要整改。为此我站与中价协研究,决定采用网络学习的方式对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进行一次补习。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参加补习的,资格验证整改不合格,将注销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现将有关补习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补习对象

  凡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码为浙060…。开头的)并且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造价员,均需按照要求进行继续教育补习。

  二、继续教育补习网络平台

  登录网址:www.ceca.org.cn,学员点击进入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该教育系统是中价协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各种资源,为各归口管理机构和广大造价员服务的平台。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运行和技术服务公司。

  三、继续教育课程播放时间及内容

  1.课程播放时间: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31日。

  2.课程内容:《解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项目工程估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实践与探索》、《工程签证理论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等。

  网络教育系统对学员所选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30学时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四、报名程序及缴费方式

  参加继续教育补习的造价员,应填写《浙江省2010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报名表》(见附件),于2月23日前将报名表邮寄并传真至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我站对报名资格核准后,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学员,学员自行于2月24日-28日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缴费手续。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300元/人。收费工作委托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 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邮局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浙江造价员网络教育。

  3. 银行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060998018010000136

  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浙江造价员网络教育。

  注: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要等2-3天才可开通学习。如需要尽快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010-82330766)至北京东大正保公司确认。若邮局或银行汇款附言栏空间有限,也可发传真注明汇款详细信息。

  五、其他:

  1、省造价总站联系人:陈莉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春节放假)

  传真(自动接收):88334957、88902971

  联系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page]

  邮编:310005

  2、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务必直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

  浙江省2010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报名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人教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省造价管理协会,樊剑平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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