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03:03
人浏览

  新设分立以及派生分立就是公司分立当中十分重要的两个部分的,新设分立在程序上,权益性质上,对外承担责任等的方面中都与派生分立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

  1、程序不同

  公司分立需依照《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而设立子公司则并无上述要求。

  2、权益性质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对子公司享有的是股权,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性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而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对分立后的公司并不享有股权权益、财产权益。

  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少。

  4、对外责任承担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由子公司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分立后,除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外,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二、新设分立提交文件

  ⑴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

  ⑵原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的决议;

  ⑶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⑷原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⑸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⑹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⑺原公司已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证明;

  ⑻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⑼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三、新设分立注销登记

  因新设分立而解散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⑵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和解散的决议;

  ⑷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⑸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⑹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⑺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⑼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的全部内容。这两种分立的区别在法律上是一个十分明显的差别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