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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扣押船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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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4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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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海损】扣押船舶的范围

  (一)被扣押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承租人应对该海事请求负有责任。

  扣押当事船舶,必须是在申请扣押时和发生海事请求时,该当事船舶属于同一船舶所有人、同一经营人或同一承租人,但为行使船舶优先权而申请扣押船舶的除外。

  (二)扣押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船舶所有人所有的其他船舶。

  (三)扣押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所有的、经营的或租用的其他船舶。

  (四)扣押非当事船舶时,该项海事请求必须是非因船舶所有权、抵押权、占有权或船舶的经营、收益分配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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