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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规定违规提拔干部须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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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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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规定违规提拔干部须引咎辞职

2005年07月14日03: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黄勇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徐州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至此,该市已围绕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出台21项制度措施,形成了党内、行政、司法、社会、自我监督相统一,纪律、法律、经济约束相协调的多维立体透明监督制约机制。

  据介绍,该试行办法在自我监督方面实行引咎辞职制度,明确规定:“一把手”因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或违规提拔干部;或因工作失误,给工作带来严重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职。在社会监督方面,实行信访回复和信访监督制度。对“一把手”的一般信访问题,采取信函通知的形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回复。对有轻微违纪违法行为的,采取教育、提醒、寄发党风廉政通知书等形式,让其说明问题并限期改正。

  这些措施既强化“一把手”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又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14日 第四版)



(编辑:海事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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