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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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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房价虽然受到一定限度的控制,但房价还是稳居着天花板的位置,我们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防一些合同陷阱,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

  1、房屋状况条款

  房屋状况条款是整个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条款,房屋状况是否清晰,对于双方实现合同目的来说至关重要,对于产权状况和房屋类型两点特别值得关注;

  2、房屋价格条款以及佣金条款

  如二手房买卖是通过中介公司居间成交,则在合同中需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的具体金额以及给付方式,建议不要居间合同一签订,就将居间佣金全部付掉,比较好的方式是约定分阶段支付,待交易完成时再将佣金全额支付完毕;

  3、房款支付条款

  二手房买卖无法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一般来说,付款的时间节点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相衔接对应;

  4、房屋交付条款

  这部分主要是对交房的时间、条件等进行约定。

  5、违约的救济条款

  主要针对逾期交房、逾期付款,买卖双方单方解除合同等事项进行约定,违约条款约定是否明确、清晰,直接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能顺畅履行。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上条款,一般格式条款是不能加重对方的责任,免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等内容的,如果发现有不公平的条款一定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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