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合同续签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26 06:29
人浏览
续签,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通知

  合同续签问题

  我是2007年2月1日与厂里签的3年期的合同,今年,也就是2009年12月份的时候厂里下来一个通知,问要不要续签合同,当时我签的同意续签,可是现在我又不想做了,请问可不可以不续签,如果不签的话是不是违约,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马上就2月份了,如果不签的话有没有必须再做一个月的说法?希望各位能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律师回复解答:

  没签订前可以不续签,签订合同就要提前30日通知解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