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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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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2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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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继承人,当某个人过世之后,这个人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就由继承人进行继承。同时进行继承的时候也是有着顺序的。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吗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即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者妻,已经离婚的或者尚未结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继承权;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构成事实婚姻的相互享有继承权。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遗产时的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办理遗产所需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等资料)。

  (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

  (5)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

  (6)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

  (7)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吗的相关内容。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的。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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