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放弃继承权时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2 11:58
人浏览

  众所周知,在亲属去世时遗嘱继承人继承其财产,与此同时继承人不但享有继承的权利还有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只要继承人符合继承法相关的条件,只要在合适的时间内办理,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财产的,那么放弃继承权时效规定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放弃继承权时效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2、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二、自愿放弃继承可否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

  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

  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

  三、放弃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放弃继承权时效规定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人只要根据法律规定且在合适的时限下,符合法律的规定放弃继承权是可以的,但是放弃继承权后反悔是否有效关键是看遗产是否进行处理,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