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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赠与怎么区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3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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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往往是以遗产的形式的方式,将财产分割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赠与则不同,一样是将财产进行分割,但是法律意义及效力却完全不一样。那么遗赠与赠与怎么区分?我们在面临时需要如何选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遗赠与赠与怎么区分

  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3、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4、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二、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增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赠与书;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遗赠公证申办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申办遗赠公证的事项。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遗赠与赠与怎么区分的相关规定。遗赠和赠与是不同的,但是要保障其效力都可以去做公证。其中,遗赠的公证是比较复杂的,比较当事人已经去世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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