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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凸显中国式继承危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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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桃花扇》)。当人们还在感叹李海仓、王均瑶、陈逸飞等商界名流英年早逝的时候,一出人们不愿意看到的悲剧新闻仍继续上演着——陈逸飞的妻子和儿女们为了争夺遗产不惜闹上公堂。陈逸飞倾心打造的商业王国没有给身后人留下多少欢乐,反而有更多剪不断、理还乱的烦恼。有识之士清醒地指出,陈逸飞的遗产争夺事件更加表明,中国企业的财富继承已经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中信出版社的新书《中国式继承》也许能为这种现象的研究提供案例和启示。

“葬礼记者”追问继承难题

记者:为什么要做“中国式继承”这样的选题?听说你和另外一名作者刘建强被称为是“葬礼记者”。

边杰:这几年,我们曾先后参加过李海仓、王均瑶、陈逸飞等人的追悼会和葬礼,观察到中国财富的继承现象和难题。于是,我们开始着手做继承方面的选题。

记者:那么,该如何定义“中国式继承"?它是中国特有的,还是发生在中国的?

边杰:在继承文化上,“中国式继承”在考虑继承顺序的时候,其惯性思维是儿子第一。它往往通过子承父业的模式进行,这种思维的根源是为了延续家族香火,也跟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基础和传统有着某种藕断丝连的联系。

“中国式”是中国特有的,跟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人文特点有很大关联,并不是说它只发生在中国。

记者:“中国式继承"的特点是什么?你如何评价这种继承方式?

边杰:我们对“中国式继承”的几点判断是——中国民间财富正在悄然进行着规范缺失的代际转移,这种情形和感觉跟他们在20年前创业时极其相似;众多继承是按照双重继承(管理权和所有权的同时转移)的模式进行的;法律的失语让地方政府在家族企业财富的继承中扮演着仲裁和协调人的角色。

记者:从目前来看,中国的企业继承存在哪些问题?

边杰:“中国式继承”是在民间依靠自发的力量和经验进行的,而无规范法律的指导。继承者们面临的挑战有如下诸方面——一是家族权威的重新树立;第二个压力来自于企业商业模式的再造,以保证企业业绩和生命周期的延续;第三方面的压力来自于企业管理文化的重新塑造;第四,人才和管理队伍的培养。

记者:尽管这几年企业家死亡的事件已经不再是个案,但财富的继承与代际传递在中国仍然未引起足够重视。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边杰:这种忽视来自于企业和社会两个层面——在企业界,第一代民间创业者虽然已接近自然退休年龄,但他们中的很多人仍忙于创富,没想到也没有去安排传富。在一个针对企业家的小型调查中我们惊讶地发现,在“有没有立遗嘱”这个问题上所有被调查者全部选择了“NO”。很多企业以管理权的交接掩盖了财产权的继承。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个突发悲剧下仓促安排继承的案例,也可以看到不少不太成功的传承。

在社会层面,准备得并不比企业充分,而且问题更多。且不说中国在立法上是否清晰地表明私人财产继承的保护、在执法行政上能否有一套可执行的规范,单是国民心态和公众舆论的潜在压力就使这个问题没有办法“浮出水面”、展开全国范围的认真规划。

财产继承立法急需完善

记者:在创始人突遭意外身亡的情形下,如何保证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平稳移交?您认为,目前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否已经具备这样的应急机制?

边杰:子承父业式的财富继承更像是一种约定俗成,中国的法律在此是失语的。相反,由于中国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先天性紧密关系,地方政府往往在企业财富传承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因为一个这样的企业的稳定,往往关系到其所在地的经济命脉。从李海仓等案例可以看出来,在创始人突遭意外身亡的情形下,地方政府的强力介入从某种意义上保证了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平稳移交,但这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应该是一种常态。

我们在调查和采访中发现,大多数中国民营企业没有立遗嘱的习惯,所以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应急机制。

记者: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否已经做好了继承的心理准备?其将以何种方式安排财富的传承?

边杰:中国的民营企业目前并没有做好心理上的准备。在企业界,第一代民间创业者虽然已接近自然退休年龄,但他们中的很多人仍忙于创富,没想到也没有去安排传富。

很多企业以管理权的交接掩盖了财产权的继承。创始人依靠自己的能力和人格魅力打下江山,他在这个过程中的个人权威早已树立,他们在自己的家族王国里有着绝对话语权。按照中国的传统,他们会以延续香火的思维来延续财富的继承,家族的继承往往根据子承父业的原则来选定接班人。对于家族其他成员来说,在“和为贵”思想的指导下他们会掌握平衡,以不动产、现金或者赠送少部分股权的方式来安排继承者之外家族成员的利益。这样,在内部就解决了继承可能会引起的争端。

而就外部环境而言,“平静”是由于政府对民间财富的代际转移缺少准备。往往在大量事实存在后才出台法律规范,这是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思维。在这种情形下,我国目前没有系统和明确的关于“股权继承”的法律法规,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公司法》以及《继承法》若干部分,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也不一致。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律对家族的财富继承没有太多指引和干涉,这也是“中国式继承”能够平静而顺畅进行的原因。

记者:关于继承,在立法方面我们和国外有什么区别,我们还有哪些缺憾?

边杰:围绕着财富继承,国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与税制(包括《公司法》、《物权法》、《继承法》、遗产税、赠与税等等)、有大量可资后人借鉴的遗产继承先例、社会有对巨额财富继承抱有的平稳心态、明朗预期。

而我国迄今尚没有《继承法》,不少企业的产权还没有得到清晰界定,整个社会尚未做好接受和安排私人企业财富大规模代际继承与转移的准备。

记者:中国的继承难除了法律原因之外是否还有社会层面、道德层面以及其他层面原因?

边杰:影响顺利继承的因素除了前面提到的继承法律方面的不健全外,还有社会文化心理和企业规模等方面的因素。

中国人一向乐天知命,但如果真要涉及“身后事”问题还是比较忌讳的。就像一般中国老百姓不愿过早谈及“遗嘱”问题一样,以魄力和胆识著称的民营企业家们在谈到自己的“股权继承”问题时也是讳莫如深。

民企的领导人不能过早对自己的股权继承问题进行安排的另一个原因是公司的经营情况。为什么公司的经营状况会影响到“股权继承问题的安排”?原因很简单,当这些民营企业家初创业时很难预计到自己公司的规模有一天会达到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

记者:那么,地方政府在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边杰:读者可以看到,在本书中涉及到的所有继承案例都是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主持进行个案解决的。我们一方面为这些地方政府的开明和尽职而高兴,但另一方面也为更多的企业捏把汗。在中国,把关系命脉的重大问题交给一个个地方官而缺乏总体的法律,总是令人忐忑。再说了,如果总这样进行个案解决,是不是将来也有一天会像俄罗斯发生的那样——秋后算账,重新评价企业财富的继承?单单是补继承税,就可能让已经顺利继承的企业彻底肢解。

记者:“中国式继承"和国外比较成熟的商业环境的企业继承方式的最大不同是什么?“中国式"未来是否也会发展成为“外国式”?

边杰:企业继承在中国是个难题,在全世界范围是不是有成熟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呢?从2002年起,我们先后与一些国家的商业杂志负责人探讨过这个问题。从国际同行那里知道,不单是在中国,企业继承也是个世界性商业难题。不同的社会文化,解决这个共同难题的办法和思路有些微妙差异。

记者:国外在财富继承方面有哪些经验?

边杰:在欧洲,第一代是创始人,第二代在企业工作但一般不直接接班,而是由一个年长的“老臣”短暂接力、辅佐后再交给第二代。等到第三代、第四代,那时公司已经公众化了,继承人也已经“由富到贵到雅”,不愿意从事企业管理,成为单纯的“食利阶层”。

日本实行养子制度。从17世纪开始,日本企业界一直有“养子当家”的传统。为防止嫡系子孙不肖导致家业衰败,很多家族企业都早收德才兼备的养子以继承家业。日本三井集团自17世纪创业历时300年不衰,不乏养子之功,仅1900年至1945年,总管家等29位家长中就有6位养子。住友集团开业数百年,其“中兴元戎”广濑宰平原为乡村医生次子,被住友江户支号掌柜广濑义右卫门收为养子,由于他勤勉刻苦、善于经营,于1965年升为住友总裁,之后30年间“恢兴事业、扶植家道”。其他著名财阀,如丰田汽车第一任社长、松下电器创始人松下幸之助传位的对象都是养子。

当然,在法律方面,国外的《继承法》要比中国完善。成熟的商业社会,对财富的继承也是习以为常的。

继承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未来成熟的继承体系是建立于本土的社会环境、文化、心理等氛围下的,可能会借鉴国外法律体系方面的经验,但不会完全照搬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模式。

记者:请问,在编写完这本书后,作为作者的你最大的感受和感触是什么?

边杰:作为中国民间财富增长和转移的旁观者,我们非常高兴能作为中国富豪们财产继承的智慧、操作安排和中国家族企业主们对财富传承的真实想法与目前作为的记录者。我们想提醒的是:中国企业家们应早日做好财产继承的安排。我们也想同时提醒社会,以正确的心态关注中国民间财富20年来第一次大规模转移。

书中段落“我早就在考虑逸飞集团的转型”

——陈逸飞长子陈凛访谈

笔者:你初进逸飞集团,以你对商业的理解,公司与你的想像有差别吗?

陈凛:我一直觉得,我父亲是个大方向抓得很紧的人,灵感不断、每件事都超前一步。比如服装,以前人们穿得很难看,他说我是进来做价钱适中的设计讲究的。他做模特、环境艺术(包括现在的房地产项目都是),把艺术和文化产业相结合,都非常领先。这是一个很好的前提。因为我是做投资的,所以会想把我父亲的概念和其他元素更多地结合起来。逸飞集团涉及的面实在是太广了,单独来做会觉得累一点。中国的民营企业大多都是靠自身力量来发展的,要想把每个领域都做大做强就要强强联手、引进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

笔者:做大做强,你父亲生前有这样的想法吗?

陈凛:说老实话,录像里的那段话很多人都不能理解,都以为他做生意赚了很多很多钱,或者以为他只为了赚钱才做生意。(实际上)他做很多事情都是做一个概念。他是个画家,不再做任何事情日子都过得很开心了,每年有几百万美元收入。他只不过想证明一点,中国有这么多行业都是空白的,他能做的别人也都能做。他想把这些行业做好,树立个模范、框架,希望更多人参与进来,这样每个行业才能成长起来。光是靠我们一家,能做大到什么程度?现在他去世了,我们要想哪些方面可以做大、哪些东西需要调整、哪些要跟别人联合。

笔者:你觉得你父亲有一个商人必备的素质吗?

陈凛:我父亲是一个很好的创业者。把一个企业做起来需要两种人——创业者和管理者。他不一定是一个管理者,他没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他又是一个艺术家。你也看到很多创业者创业一段时间后就离去了,把管理者引进来继续做下去。他后期也是这么想的,公司的业务也基本上不管了,只盯住画画和电影。

笔者:软银、伊藤忠等注资逸飞集团是你做的吗?

陈凛:全部是我做的。关于逸飞集团的融资、金融、对外发展、投资都是我做的。我一直在瑞士银行做投资业务。2000年我回来,父亲想把家族企业做大做强,做一些具体改制,不希望集团一直是一个家族企业的角色。我们就吸引了一些投资商,把软银、伊藤忠以及法国的威望迪等等都请进来。我记得那时候公司经营得还是挺好的,想吸引更多投资者把公司做大。

笔者:在这个过程中,你父亲的想法跟你有冲突吗?

陈凛:当时服装公司已做了两三年,再做下去肯定会很累,我建议父亲引进风险投资。我跟他讲,家族性企业会做得很累,你也在画画,还想拍电影,最好是能把担子卸下来一些,让别人进来帮我们一起做。我说,100元钱的100%跟1亿元的1%概念是不一样的,你一定要跟别人一起做大。股份的稀释是难免的,但是一个盘子做大后你占到1%至2%已经不得了了。我父亲相对比较传统,我慢慢慢慢跟他讲,把他的思路改了过来。这是有一个过程的。——引自《中国式继承》(新闻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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