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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法定继承手续是怎么样的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6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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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亲属死亡之后,留下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遗产分配和继承。对于房产的继承也是一样的道理。那么,房产的法定继承手续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房产法定继承过户应该怎么办理呢?应先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去地税局申请免税凭证,最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一、办理法定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请免税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3、房产证复印件;

  4、房屋继承公证书;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地税局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三、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房屋继承公证书;

  3、房产证原件;

  4、免税凭证;

  5、如被继承人不便前往办理,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在继承之前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但不是必备的继承条件了。公证过后可以保证继承人的权益,可以自由选择公证与否,最好可以进行公证。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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