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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被侵占 法律援助为其讨回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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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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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一位女孩不幸成为孤儿后,父母留下的遗产又被姑妈长期侵占。日前,在小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女孩终于讨回了遗产继承权

  这位19岁女孩名叫罗芳(化名),家住小河区长江路小罗街砖瓦厂宿舍。10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夺走了罗芳母亲的生命。母亲离开5年后,父亲也因故丢下年仅14岁的罗芳撒手人寰。失去父母之后,罗芳跟随外公外婆生活。从那时起,她父母留下的房产,便被其姑妈侵占至今。

  今年8月,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罗芳在外公外婆的陪同下,找到了小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帮助。

  受理此案后,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证明了该房屋确系罗芳父母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据此,法律援助中心便以罗芳及其外公外婆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了该遗产为由,将侵占房屋的罗芳的姑姑告上了法庭。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于近日最终达成了协议:被告于10月27日前将房屋交还给原告。罗芳的外公外婆当庭表示愿意放弃对此房的继承权,由罗芳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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