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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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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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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30 生效日期: 2001-03-30 发布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200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淄博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人工防雹增雨是人工影响天气抵御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在有效控制冰雹灾害、缓解水资源短缺、农业增收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并给予必需的经费保障,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意见市气象局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人工防雹增雨工作不断发展,2000年全市已拥有"三七"高炮43门、火箭发射车两部,进行正常作业的五个区县已基本抑制了冰雹灾害,有效地缓解了旱情。据不完全统计,四年来全市实施防雹作业38次,累计保护农田约753.67万亩,减少损失近2亿元;实施增雨作业56次,增加降水约1.7885亿方,直接经济效益达1.6亿元,为农业防灾减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区县未上该工程,市政府确定的"全面推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目标不够落实。二是经费困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区县炮手待遇落实不好,有的区县正常维持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三是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制度落实不好。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农业结构的调整,抗御气象灾害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针对我市具体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尚未开展工作的区县,一定要按照2000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的要求,落实炮点的布设和建立工作。已经开展起来的区县,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使这项工作得以健康发展。
  各区县要加大投入,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落实。当前,农村税费改革正在进行,部分区县人工防雹增雨经费的渠道可能有所变化。各区县政府一定要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列入财政计划,建立正常的经费渠道,以保证建立炮点、购置弹药、培训人员、炮手工资、通讯设备维护等各项费用得以落实,绝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作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工具基本都是军事装备,其特殊的作业方式决定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级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和各乡镇政府要在弹药管理、火炮维护、作业程序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和工作规范,区县和乡镇政府要建立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以确保安全方面万无一失。
  空域管理直接涉及国防和民航安全,各区县要严格执行空域申请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越权擅自作业和超时作业。
  三、实施目标管理,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今年将实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目标管理。各区县人降办要按目标管理的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炮点或个人,逐项予以落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研究工作。各炮点都要积累作业经验,优化作业方式,提高作业效果。各级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都要自立课题,加强科学研究,争取1-2年出市级科研成果,2-3年内出省级科研成果,以此促进作业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四、做好准备,搞好今年的防雹增雨工作。目前已进入春季农田管理关键时期和干旱、多雹季节,各区县要立即就防雹增雨工作进行部署,搞好培训,备足弹药,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做到经费、人员、技术装备三落实,力争四月上中旬,至迟于四月下旬作业人员上岗到位,及时针对出现的干旱和冰雹,进行防灾减灾作业,为我市农业丰产丰收提供可靠保障。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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