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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自动离职争议及其处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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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及自动离职争议的概念

   辞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向企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当职工向企业提出辞职要求,企业不予批准而发生争议,只要不出现职工违纪引发的纠纷,此争议就称辞职争议。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己的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是因为提出辞职未被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的;也有的职工是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的。职工自动离职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则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二、辞职争议及自动离职的主要处理依据

   处理辞职争议依据的法律范性文件,主要有《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安置规定》、《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等。企业依法制定的相应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  

   处理自动离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和《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等。企业依法制定的相应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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