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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不给开工资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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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是公司考察员工的时候,也是员工适应公司的时候。所以试用期辞职也是比较简单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试用期辞职不给开工资怎么处理?试用期辞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试用期辞职不给开工资怎么处理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辞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当用人单位在辞职后不发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时,可以有下列途径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劳动监察投诉比较简单一些,适合少量工资,争议较少的情况,免费;

  劳动仲裁程序多一些,适合较为复杂或工资较多,或者需要申请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情况,也是免费。

  3、收集相关证据,需求律师帮助。

  二、试用期辞职的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试用期辞职不给开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寻求律师帮助。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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