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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8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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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钠酸胺、氯丁二烯、氯乙稀、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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