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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社会保障今年实现“四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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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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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哈尔滨市将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四大突破”,重点将困难人群纳入社会保险;“十二五”期间主要社会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16日,哈尔滨市长林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研活动中进行上述部署。


据悉,这“四大突破”如下:医疗保险方面:增设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档次,新增档次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5元;加大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20元提高到200元。将城镇居民门诊就医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于参加居民医保的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就医不设起付标准并相应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养老保险方面: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将主城6区、2个县(市)纳入新农保试点,参保率达到80%以上。失业保险方面: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将县(市)纳入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范围;保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需求,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减轻失业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负担。工伤保险方面: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逐步将县(市)工伤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增加基金支撑能力。将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将关停破产企业的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林铎在调研中强调,要把就业和提高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收入结合起来,破解“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结构性矛盾,通过扩大就业提高收入水平,支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目标要求。用最可靠的制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确保不出现挪用和违规支付问题,严厉打击骗取社保基金行为。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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