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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过了3年可以起诉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5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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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期间劳动者有可能会因为工作原因负伤,这属于工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中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那么工伤过了3年可以起诉吗?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过了3年可以起诉吗

  民法总则规定,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途径: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和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3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

  2、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问题。中止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断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工伤事故发生3年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已过时效。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通过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则诉讼时效还可重新计算。

  二、被认定为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诉讼所需材料

  1、申请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

  2、向劳动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提交身份证、公司基本信息、住院和门诊的病历、医疗费(如果医疗费对方支付,那就不需要提交票据)、医疗诊断证明书、交通费票据、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3、如果劳动仲裁庭不予受理,那么你才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改为民事起诉书,除上述东西之外还需加一份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

  综上所述,如果工伤事故过了3年,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已过时效。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发生后3年内通过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则诉讼时效还可重新计算。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回答的“工伤过了3年可以起诉吗”的相关内容,要是您还有其他问题想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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