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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要在哪里进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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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里因为工作遭受过伤害的人在接受治疗时所花费的相关费用支出都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进行报销的,而该前提也是构成工伤,这就要求员工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要在哪里进行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要在哪里进行

  工伤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工伤鉴定最好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再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工伤鉴定要在哪里进行的信息,由上可知,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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