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特殊情况工作时间的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0 17:08
人浏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41条规定执行,即: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