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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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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是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由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是严禁发放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组织和个人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

  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但会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且可能会引起其他一些不良的反应,如拖欠民工工资、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等等。为此,我国在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委规章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通常来讲在建筑领域转包行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他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两种形式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组织和个人。

  因此,基于转包和违法分包而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无效合同。对此,拖欠工资应该由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拖欠工资的后果有哪些

  1、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三、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以下规定:《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根据工资支付的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是只能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的,是不能转发给他人进行工资代发的。好了以上就是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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