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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之后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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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工伤申请认定的时候,是需要对工伤来进行鉴定的,在其认定为工伤之后,就会按照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对其进行处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工伤鉴定之后怎么处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工伤鉴定之后怎么处理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工伤鉴定之后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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