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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认定不配合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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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现在都对于工伤来说都是有相应的赔偿标准的,根据工伤的认定是需要一定的步骤,而且是需要公司单位的认证的。假如单位不配合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单位工伤认定不配合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单位工伤认定不配合怎么处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

  二、工伤保险的认定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三、工伤申请流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⑴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⑵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证据的调查核实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⑷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⑸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7、工伤认定决定

  ⑴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⑶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⑷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8、送达与抄送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⑵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9、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 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单位工伤认定不配合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其实工伤也是员工因为单位的工作导致的,所以单位理所应当的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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