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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认定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3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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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当工伤发生了,只有积极面对才能解决问题,而工伤所导致的危害可能并不只是暂时的,会对受害者产生后续一系列的影响,如工伤旧伤的复发。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伤复发认定法律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工伤复发认定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工伤复发怎么处理

  职工工伤复发的需要治疗的,在程序上,需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工伤复发时劳动者仍在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的规定,工伤复发经鉴定确认后,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复发鉴定程序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据上述叙述,可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可否终止合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复发认定法律规定的内容,由此可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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