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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什么时候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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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加准确地计算出相关的赔偿数额,职工在单位因为意外或是工作等遭受到伤害后,一般都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有的单位会在认定出来后感到不服。那么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什么时候提出行政诉讼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什么时候提出行政诉讼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三、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怎么做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什么时候提出行政诉讼的信息,由上可知,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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