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1 18:13
人浏览

  对于公民来讲,如果因为意外情况而导致工伤死亡的话,作为亲属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但是对于亲属的赔偿也是要按照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来进行赔偿标准的计算。那么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是怎样

  职工工伤死亡亲属待遇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工伤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保险待遇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是怎样的介绍,如果公民意外伤亡的话,对于家属的伤害是比较大的,也会影响到家属的生活,所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也是必须的。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