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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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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的时候,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金的,但是如果计算这笔补偿金的话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Σ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λ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λ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的全部内容。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进行劳动合同解除的话,那么是可以提起相关的劳动仲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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