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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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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职工在劳动中不受到身体损害,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的需要,需要配发必备的劳保用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的劳动条件配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是怎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是怎样

  (一)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

  (三)根据需要,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备案。

  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标准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状况,负责协调和规划监督检验中心站和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

  (四)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的职责是:

  1、向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颁发《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规定颁发新产品鉴定合格证书的产品,可不再颁发《产品合格证》;

  2、对领取《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产品低于国家标准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必要时可吊销其《产品合格证书》;

  3、制订并公布检验实施细则和检验费收费办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4、及时提出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5、监督检验中心站,负责对监督检验站的技术指导和制定统(一)的检验操作方法。

  (五)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向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申请《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出厂前,应进行自检,并抽取(一)定比例的产品送交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进行检验,领取《产品检验证》。

  (六)生产企业送交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的受检产品样品,应由企业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或标准化管理部门进行"封样"。

  (七)领取《产品合格证书》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使产品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的工艺技术装备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2、设有产品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

  (八)劳动防护用品出厂时,必须取得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发给的《产品检验证》,并有制造日期和产品说明书。

  (九)商业经销单位收购、销售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产品检验证》。

  (十)使用单位应购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产品检验证》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办法。对因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而造成职工伤亡等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各地劳动、标准化管理和商业部门,对执行本办法负责监督检查。

  (十四)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五)本办法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

  (1)安全帽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听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5)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主要产品有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7)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8)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在各产业中,劳动防护用品都是必须配备的。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应按时间更换。在发放中,应按照工种不同进行分别发放,并保存台账。

  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知识: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条件的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4、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5、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来配备,不仅要对是否配备齐全进行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问题也受到重点关注,需要通过检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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