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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让全职太太也受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0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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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没有工作,老公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根据原有的生育保险政策,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即便男职工本人参加了生育保险,其配偶生育时都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相反,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无论其配偶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她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这既不利于育龄家庭享受生育保障,又影响社会公平。《社会保险法》填补了这一立法盲点,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参加了生育保险,即使他的妻子是全职太太,在生育时也一样能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两部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全职太太享受的仅仅是生育医疗费用。

  按该法规定,生育医疗费的项目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此系兜底条款。

  生育津贴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用以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职工流产的,也享受产假,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除此之外,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有的地区规定女职工在生育后,给予男职工一定假期,以照顾生育后的妻子。这些假期内,公民享受的工资,都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从生育之前的孕期即开始支付,事先保障和事后保障相结合。生育保险的检查项目、治疗手段大都是基础性服务项目,医疗服务项目相对比较固定、费用也比较低廉,但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保障水平高于医疗保险,没有规定起付线和封顶线,门诊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出现高危情况下的医疗费用均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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