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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国企职工失去工作 将直接入失业保险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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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消息,国家将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这也意味着,三年后,国企职工如果失去工作岗位将不再列入下岗范围而直接进入失业保险范围。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日前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介绍,1998年至今全国共帮助2000多万国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目前,仍有历年积累下来的270多万国企下岗职工没有实现再就业。为此,国家采取一系列的积极就业政策,从税费减免、再就业援助等多个方面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他说,到去年12月底,全国已有广东、浙江、江苏、上海、辽宁、北京等10多个省、市率先撤销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了从下岗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渡。目前,全国月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达到400多万。在今后的三年时间里,国家将一方面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重点,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目标责任、推行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帮助国企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另一方面,国家还将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切实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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