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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北京弹性就业每月495元补贴 停发失业保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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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社保补助须满足的条件
  
  自10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人员连续实现弹性就业满30日后,只要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实现弹性就业证明》,办妥就业登记手续,并在社保所参加社会保险,且月劳动收入高于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两倍(含两倍),就可以享受到495元/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弹性就业后停发失业保金
  
  对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实现弹性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后,需要暂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再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弹性就业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向社保所如实报告弹性就业情况。不再具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后,应在30日内告知社保所。
  
  老人残疾人补贴时间长
  
  在弹性就业者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仅如此,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的弹性就业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职介中心存档。他们在存档时持《实现弹性就业证明》的,还可以享受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的50%缴纳存档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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