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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缴费满一年后被辞可领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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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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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民佟先生于2006年在独资单位买断工龄,下岗后享受了2年失业救济金,2009年又重新找到工作。佟先生咨询,现在的公司将在今年年底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后能还能否办理失业救济金。

  据12333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热线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市民上了失业险缴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的,在终止合同一周内,由其工作单位到公司所在的保险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然后由员工本人携带登记后下发的符合条件通知书、身份证、就失业证、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的承诺书,在解除合同的6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的保险部门办理即可。详情可咨询12333。(杨增亮)

  延伸阅读: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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