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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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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惠及到撤村建居(民点)失地农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就业人群,但医疗费用控制不力等矛盾依然突出。

11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文智透露,截至2006年6月底,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由当初的98个单位1.62万人,覆盖到如今的1.18万个单位49.56万人。从公务员开始试点,逐步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职工。今年,又将进城务工人员住院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近几年来,乌鲁木齐市先后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七个配套政策,并率先在自治区内实行破产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开办商业补充保险及“撤村建居”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等办法措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组成的医疗保障体系在乌市已初步建立。

原公费劳保医疗覆盖人群中,绝大多数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实现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转轨。同时,新制度惠及到撤村建居失地农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就业人群。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运行基本平稳,对乌鲁木齐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尽管如此,朱文智指出,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

医疗保险覆盖面还比较窄,城市儿童、大中专学生、老年人、困难人群等还没有医疗保障。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缺口,基金风险大。改革初期,由于参保职工对新的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不够,存着在提前消费医疗服务,囤积药品的现象,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消费量萎缩,从2004年起,乌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额医疗救助金和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金已出现收不抵支。

基础管理亟待加强。医疗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利益驱动的矛盾突出,医患矛盾突出。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乌市人均住院费用分别为6208元、6017元、6369元、7133元、7522元,接近发达省市消费水平。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有些医疗机构大量经销贵重药、营养滋补品,昂贵医疗用品、高标准病房大量投入使用,重复引进设备,诱导医疗需求,转嫁医疗费用,致使参保职工负担不堪重负。(完)(魏长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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