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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想被合同“困”住 与老板签约问题陷僵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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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4月24日电 这是一场奇怪的博弈——在劳动合同法的威慑下,原本不是特别注重合同保障的杭城餐饮、美容、洗浴、零售等行业的企业主们,现在使尽招数让员工签合同,而员工们却因为这样那样的考虑而不愿签上自己的大名……

◆老板们的苦恼


签合同为他们好,也这么难!


“去年这时候,我都出去旅游4次了,今年我一天忙到晚一点空都没有,光劳动部门就不知道跑了多少趟!”身为一家拥有20余家连锁店的手机通信行业的老板娘,面前的钟莲(化名)可以用焦灼来形容。干这行快10年了,却从未像今年这样觉得招工难、用工难——辛辛苦苦培训一个月,一听说要签固定期限的合同并交社保,不少员工掉头就走了。


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张浩说,以绍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例,春节“开市”几天,日平均招收工人400至500人,“其中,一半以上不愿签劳动合同。”杭州市外来劳动力服务中心主任向明华也表示,根据现场抽查估算,这个比例并不比往年低。


◆员工们的心声


不想被一纸合同“困”住


杭州凤起路好又多超市前几天刚走了一位负责收银的小姑娘,原因是亲戚介绍了一份工资更高的收银工作。这头打声招呼,那头就准备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好没有签合同,打工嘛,就是跑来跑去,哪里钱多就到哪里。”小姑娘临走前的一番“大实话”代表了很大一部分打工者的心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此,不少企业将原本一年一签的合同改成了三年一签或者五年一签,这使得许多民工愈发退却了。


郑红辉2003年的时候从湖北黄石地区阳新县外出打工,记者遇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一家招聘搬家工人的中介公司摊位前登记。“现在到处都要求签劳动合同,有些地方一签就是三五年,还要缴这费那费的,太麻烦了。”郑红辉说,他现在一般都找那些兼职的工作做,不用签合同,钱照拿。


小项美院毕业后从事室内设计6年了,目前在业内小有名气,可他所在的装饰公司几次想和他签劳动合同都以失败告终。他告诉记者:“我之所以不和单位签合同是因为目前工作换动比较频繁,而公司约定的违约金都比较高,而待在一个单位时间太久就会错过发展机会。所以我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己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钱装到口袋里才是我的


在杭州劳动力市场,从苏北农村来杭州打工的小姑娘王丽娜正在招聘台前徘徊。她的家境不好,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大学,每个月都要寄钱回家。她觉得缴保险对于像她这样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只是做做临时工,给熟练工人打打下手的小工来说根本没有多大必要。


43岁的李国玲从安徽来到杭州已经将近6年多了,曾经做过保姆,做过护工,几乎所有能干的工作都干过了,她说自己为什么那么辛苦就是想多赚点钱让老家的孩子多读几年书。“工作的时候老板缴养老保险,那等到我做不动了,谁来缴?出门在外总有一天要回去的,还不如踏实点把钱拿到自己手里。”


“我之前在宁波打工,在那里好像也是要我们缴养老金的。过完年不做了,现在也转不过来,那你说我前面的不就是白缴了吗?”在劳动力市场,刚从宁波“转战”杭州的上饶人刘建军一副“吃一堑长一智”的模样反问道。


怎么会白缴?那些不都是你自己的钱吗?不仅可以将来防老,即便是合同期间需要时也可以支取的呀!用人单位苦口婆心。“我找谁去要?”小刘脆生生地回了过去,自己连社保中心大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更别提如何支取了。听以前的工友说过,好像支取需要用人单位敲章,“像我们这种打工的,本来换工作很多都是因为做得不舒服,跟单位闹不愉快了,辞了职再找人家敲章,谁肯理你?”


◆老板们的新招


涨工资、谈谈心、发最后通牒


为了让员工从工资里拿出原本应该自付、而且得益人也是自己的那部分钱,用人单位可谓煞费苦心,使尽招数。


招数一:涨工资。阿宇作为杭州一家中式餐饮连锁店的负责人,尝试着给店里工人工资上浮200元,然后再从里面扣100多元的保险金。按理说比从前850的底薪还高了。还真管用,很多人就此签了,但就有“转不过弯”的:给我涨工资,我要的;从我工资里扣钱,不行!甚至有人说,如果一定要缴,那我年底回家的时候,还是要把我自己缴的这笔钱拿回来的。“这不就意味着公司每个月替他交的300多元都白缴了么?”老板只有苦笑的份。


招数二:苦口婆心谈心。为了那20%不肯签合同的员工,好又多超市人力资源部的黄小姐近三个月来嘴都快磨破了——签了合同,起码你在我这里工作时万一生病啊什么的有保障吧!如果你真要走,不会收你违约金的,只要按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就行,人手来得及的话提前半个月都行,公司保证还协助你把你那份保障金拿走。


招数三:给最后通牒。最后一周内必须签!否则对不起,咱们没缘分,只能一拍两散了!某休闲城人士经理赵小姐说,总不能我们被罚款吧。


◆民工有话说


人物一:荣师傅


态度:签


原因:“想签合同却频频遭遇‘退工’”


来自山东章丘的荣师傅跟记者说,见了不少老板,却没有一个肯给自己签合同的,都是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通过再签合同,可是每次干到二十几天老板就让“走人”,说是不合格。


人物二:周海


态度:不签


原因:“一签就三五年的,太长了!”


从乔司特地赶来这个劳动力市场的周海,挽起裤腿指着腿上的伤给记者看:“我在工地受了伤也是自己掏钱看的,他们根本不管!”记者问他为什么当初没有跟单位签合同,他尴尬地笑笑:“一签就是三五年,我们农民工哪有待在一个地方这么久的,一年期的合同很多人都不肯签的。”


人物三:武立


态度:不签


原因:“社保让工资缩水了”


武立说自己原来是一家鞋业公司的装卸工,合同签的时候说的是1200元一个月,可是月结到手的只有600多,他问老板原因,老板说“交了五金”了!武师傅说到现在他也没闹明白这个“五金”都是交的什么,怎么扣了这么些钱。“扣完还剩多少啊!我宁愿找个不用签合同的,能拿到手里的钱才算数啊!”


人物四:老邹


态度:不签


原因:“没享受到合同的保护”


“有的老板不按合同来的!说是一天工作9个小时,我们一天干了18个小时啊!”老邹是位50多岁的老民工了,在以前的那个厂,一天工作9个小时,可是实际上工厂还对他们下了数量指标,老师傅试过要完成他们的“指标”起码要18个小时。


专家:“免签声明”不能免责


省劳动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说,其实企业主、员工不愿签合同的矛盾一直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主开始越来越重视、遵行,倒反使得打工者不愿签合同的现象凸显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合同的单位将被罚支付双倍工资,对于录用那些不愿意签合同的员工,很多企业主以为签署一份“自愿不肯签合同的声明”的“免签声明”就可以高枕无忧,其实还是不行的,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写一份书面材料就能证明企业无责或规避法律处罚。针对这种情况,目前能给到的建议是:不要录用。


而对于打工者来说,只有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最直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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