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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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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争执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这就需要劳动合同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之一,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那么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劳动合同签订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最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无需确定终止时间。

  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何确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期限应该符合下面的要求: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

  (2)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均应在六个月以下。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信息,由上可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岗位工作和工作报酬。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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