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延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3 11:52
人浏览

  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职工被认定工伤后依法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补偿,一般情况下,当职工的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续期的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延续,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延续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辞退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于违法辞退,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在工伤期间恰好又适逢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职工在工伤期间没有经济来源,用人单位需要在这期间保障职工的基本经济来源。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延续内容。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