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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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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察期,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的考察。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现企业不适合自己,想要辞职,那试用期辞职流程是怎样的,工资又怎么算呢?

  试用期辞职—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是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流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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