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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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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4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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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驻市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5]19号)、12月7日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及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吸取乌达区巴音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1?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监管,确保200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各区、各部门要在2005年12月10日-2006年1月31日50天的时间内,集中组织人力、物力,齐心协力、分工负责、不留死角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各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亲自组织、部署、督查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肩负起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的重要责任。

二、此次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安排在年终岁尾,各区、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全面、认真、不留死角,责任到人,要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布置、同步组织实施,要切实达到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调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目的。

三、突出重点,务见成效。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及城市公用设施、公众聚集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容管特、学校及教育体育设施等行业和领域。建材、冶金等其它行业和企业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以各区、各部门组织为主,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将定期组织抽查,对于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或整治方案制定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四、各区、各部门务于2005年12月15日前和2006年1月30日前,分别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上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各区、各部门要在每周五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市安委办定期公布整治情况,分类排队,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徐德林 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

成 员:

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杰 市安监局局长

聂瑞声 市监察局局长

张凤岚 市总工会主席

林 涛 海勃湾区政府区长

丁欣亮 乌达区政府区长

宋晓春 海南区政府区长

李怀国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董事长

温治学 神华集团乌达矿业公司总经理

郭金伯 市经委主任

刘洪运 市教体局局长

孙 毅 市公安局局长

雍炳炜 市建委主任

赵 凯 市煤炭局局长

王俊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郅建民 市交通局局长

陈凤珠 市卫生局局长

赵忠武 市水务局局长

刘德光 市商务局局长

张永生 市气象局局长

王春林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贵亮 市农牧业局局长

张永亮 市林业局局长

王肆虎 市人防办主任

胡雪峰 市环保局局长

王利春 市广电局局长

化金贵 市文化局局长

苗耀增 市民政局局长

淡永再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郭洪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 林 市工商局局长

魏哲明 乌海电业局局长

王贵成 煤监乌海分局局长

盛利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联系电话:2021677、2021671。

二、整治的重点

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及城市公用设施、公众聚集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容管特、学校及教育体育设施等行业和领域。

三、整治时间及安排

2005年12月10日—2006年1月31日,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05年12月10日—12月20日

各区、各部门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分类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并印发各企业及基层,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要积极宣传《实施方案》及《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扩大宣传面、扩大市民及职工的参与面,达到教育警示作用。

第二阶段为元旦和春节前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2005年12月20日—2006年1月20日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各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深入企业基层,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的同时,要调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现状,明确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治和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做到“一企一策”、“一企一案”。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予以停产限期整改,并落实停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责任,

对于限期内未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的,将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关闭,并由有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三阶段是总结阶段:2006年1月20日—1月31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分析不足及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对策及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四、整治的目的

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调查研究分析全市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切实整改和整治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疑点,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让广大市民和职工过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元旦和春节。

五、整治的具体要求和任务

(一)煤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煤炭局、煤监分局、国土资源局分工负责督办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关闭和整顿小煤矿的有关精神和要求,

对于自治区已公告关闭的63处煤矿,各区政府要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标准,于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整体关闭工作;要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在关闭期间煤矿偷着生产等行为的发生;对于已关闭的矿井,各区政府负责,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落实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和偷采偷挖现象的发生。对在关闭期间,由于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区、部门负责人将严厉追究责任。对拟保留的矿井要停止井下一切作业,待重新整合改造的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改造。

(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

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分类负责。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整治的重点与“预防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相结合,重点整治无证、酒后、疲劳驾车,超载、超速、超员、非法拼装车、改装车、带病运输车辆及危险化学品和危爆物品的运输,特别要针对元旦、春节的客运量高峰期,制定并落实客运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

由市公安局和市经委按各自的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在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整治,特别是注意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及节庆活动的燃放等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关闭煤矿的火工品收缴措施落实情况,严防火工品流失现象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

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按各自分工分类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手续是否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是否满足需要;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安全可靠,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器材、队伍是否满足需要;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输送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容器是否经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是否建立法兰等联接垫、容器垫的检查、更换等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制定大中修、停车(产)、开车(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危险源是否经监控、评估、建档,是否制定万无一失的监控措施,是否制定危险源整治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逐级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运输路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非煤矿山

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非煤矿山的开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手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大型露天矿山和地采非煤矿山置径设计,安全评价、评估合格;重大危险源是否评估、建档、申报,是否制定万无一失的监控措施和整治计划;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火工品使用证、矿长资格证是否统一齐全;是否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编制《安全开采方案》,并按方案组织生产;对于存在放

炮、坍塌、透水等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治;井下开采是否具备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通风系统是否通畅、足量;是否编制并定期演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器材、设备、队伍是否满足需要,是否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

2005年12月30日,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最后期限,对于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履行停产关闭手续;对于提出申请,暂达不到要求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关闭。

(六)公众聚集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

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商务局、文化局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商场、市场、饭店、宾馆、飞机场、车站、网吧(茶吧、酒吧、果吧)、歌舞厅、影剧院、文化宫、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主要是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足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明火是否安全措施到位;节庆集会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责任到人。特别要抓好地下和高层建筑内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是否编制、演练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七)建筑施工及城市公用设施

由市建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设施及管道、公园及广场的安全。

(八)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特种设备、输送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容器的安全,还要注意无压锅炉、容器带压运行的安全监察。

(九)学校及教育体育设施

由市教体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整治的重点是学校、学生,教育、体育设施的安全。着重抓好学生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体育设施安全;学校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学生宿舍、教室安全;应急措施、器材及应急演练、私立学校、幼儿园及托管班、特长班的安全;体育运动设施场所的安全等。

卫生、工商、药监、水务、农牧、林业、电业等有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的部门也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监管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两矿业公司、飞机场、铁路办事处、石油公司等驻市企业,也要根据本企业的特点,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市民和职工过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元旦和春节。

二00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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