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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OO六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4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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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中心、公司:

  2006年是我县全面实现“又快又好,全面发展,诚信和谐,共同富裕”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为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使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从根本上得以好转。现就做好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属地、部门行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察部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继续引深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私开滥挖违法生产行为,加大高危行业安全投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主管、监管水平和综合防范能力,努力创建安全生产先进县。

  二、工作目标

  1、全县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比上年下降10%;

  2、煤炭行业杜绝一次死亡6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5人以内;

  3、非煤矿山企业杜绝3人以上重大事故,一般伤亡事故下降10%;

  4、道路交通杜绝3人以上特大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8人以内;

  5、杜绝非法制造、运输、存储、使用爆炸物品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和案件;

  6、杜绝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7、冶炼行业杜绝3人以上重大事故,行业内事故死亡人数和起数分别比2005年下降30%和10%以上;

  8、危险化学品、教育、建筑、锅容管特、食品卫生、电力等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9、环保、商贸、农机、农业(沼气)、纺织、文化、旅游等行业,力争实现事故为零。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上述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确定全县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完善监管体系,充实监管力量

  今年按照翼发(2005)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两级机构三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充实监管力量。全县高危和重要行业主管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副职,内设安全股(室),配备2—3名安全专管人员,负责对行业或所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查处。各乡镇设安全生产委会员和安委会办公室,列入高危行业和重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乡镇安委会办公室要配备2—3名安全专管人员,负责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实施属地、就近安全管理。各村设安全领导小组,村委会必须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煤矿今年全面实施县政府安全监察人员委派制度,在非煤矿山、冶炼行业利用两年时间实施县政府派驻安全监察员制度。通过监管体系的建设,监管队伍的充实,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三级网络管理机构的建立和有效实施。

  (二)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依照翼政发(2002)35号和翼发(2005)15号文件要求对本乡镇、本部门安全负全面责任,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分解,与所属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和指标明确到基层单位,明确到个人,并根据责任书规定的安全工作目标做到目标、措施、责任、奖惩制度“四落实”,完成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安全目标工作,达到目标责任明确,奖惩严明。对完成年度安全指标及安全工作目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和超控制指标的乡镇、部门企业严格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2006年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把安全工作渗透到各个领域,把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企业、农村、学校和全县广大民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媒体和传单、小册子等不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县“7·10”安全警示教育日等活动,集中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普及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安全整治,提高整体水平

  今年,我们要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冶炼、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由各牵头部门组织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增强高危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依靠现代科学和装备,提高抵御灾害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把我县高危行业和其它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经济发展。

  (五)实施安全许可,强化源头治理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有高危生产企业于2006年6月份必须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高危生产企业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冶炼行业整治于2006年6月份全部结束,对不能按规定时限领取《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核准书》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全部予以关闭取缔。在做好整顿关闭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已办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现状滑坡,不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高危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县各行各业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项目一律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程序审批、施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生产。新建和在建项目一律办理“三同时”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和停止建设。通过以上措施,严把安全市场准入关,做好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不符合要求的高危企业。

  (六)加大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临汾市安全生产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春冬两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委办和安委会各行业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四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严检查、严落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除定期检查外,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跟踪复查。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关闭;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器材,要依法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以临汾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翼城培训站为基地,首先对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安全管理人员、安监站人员及安全监察员进行全面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能力,为充分发挥部门管理和乡镇、村属地安全管理提供人才保障。同时,要分工种、分阶段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员培训,对产值超过300万元和职工人数超200人的生产经营企业,强制进行全员培训,实施持证上岗,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使每一个职工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为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输送到省、市参加培训,实现高危行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其它行业企业力争培训率达到100%.

  (八)加强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尽快成立翼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全县应急救援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我县消防大队为依托,建设一支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应急救援机构,及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并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形成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九)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规范事故上报、调查、处理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时限准确及时上报。安监、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及时组织查处,提高按期结案率,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同时,我们要健全完善事故公告制度,及时将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曝光,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

  200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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