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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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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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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通知》石政办发(2005)15号,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2005年《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年来,各责任单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地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积极不懈的努力,在全市整体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情形下,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的态势。按照《2005年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长安区、桥东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井陉矿区晋州市、藁城市、鹿泉市、高邑县、灵寿县、新乐市、无极县、深泽县、元氏县、赞皇县、平山县、正定县、行唐县、辛集市和市安监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城管局、教育局、文化局、粮食局、卫生局、旅游局、发改委、供销社36个责任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经考核,被确定为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

  栾城县和井陉县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经考核,被确定为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赵县和市建设局未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经考核,被确定为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不合格单位按照2005年签订的《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予以奖罚。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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