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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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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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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本市非煤矿山企业已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1月5日,门头沟区陈家庄春满采石厂在未检查现场、清点人数的情况下放炮,将进入现场的民工陈果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4日,怀柔区北京市平义分宝发采石场维修工果兵在修理装载机时,从车上摔至地面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特别是4月26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房山区北京天然源石材有限公司又发生一起爆破死亡事故。在进行放炮作业过程中,装车工付玉亭在撤离现场时,突然炮响,一块飞石击中付玉亭后脑,造成其当场死亡。为全力遏制非煤矿山企业事故多发的状况,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区县、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各级领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真正摆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来。目前本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了全面生产阶段。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正在全力以赴进行现场整改,力争在最后期限内达到许可条件。现阶段如果放松安全管理,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将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生产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各企业负责人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认清肩负的使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抓整改、抓生产的同时,认真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目前一些企业中存在的有章不循的状况,因此,各企业要在近期组织从业人员全面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进行严格考试,促使各工种作业人员全面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会、学习,以血的教训教育各岗位工人,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强化遵章守纪观念。同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上岗,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要坚持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杜绝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已取证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开采设计明确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加强重点、危险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危险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在爆破作业中,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作业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各项工作务必全面、认真、到位。目前企业已开拓了上山道路,实现了自上而下分层开采,但必须加强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通过车辆运输矿石的,必须保证道路宽度、坡度等符合安全要求。非本企业车辆运输的,必须与对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不准使用不合格汽车,夜间和遇雨雪天气严禁生产作业;采取溜槽放矿方式的,要做到相对集中并在放矿时停止下方的一切作业活动,确保人员安全。加强挖掘机、空压机、卷扬机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保证生产中各种设备的安全有效。

  四、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深入细致的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从快从严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虚报、瞒报和漏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将事故查处情况通报全区(县)各非煤矿山企业,促使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事故处理情况及时报市局备案。

  五、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汛期发生危害性天气机率较大,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尾矿库的安全工作,认真吸取“4.30”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学习贯彻国家总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的规章和标准。对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提早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相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巡查,做好监测记录,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宣传和演练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近期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汛期尾矿库安全运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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